路加福音
读经示范

 第七章 


叁 人救主在祂带着神圣属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职事 四14~十九27

11、怜悯哀哭的寡妇,使其独子复活 七11~17

(问:主为什么自己愿意使寡妇的独生儿子从死里复活?)

路七13注1【救主的慈心显于祂爱心的同情也是独特的─没有人要求祂这样作,但祂在慈怜中(人性),自愿用祂复活的大能,叫寡妇的儿子从死里复活(神性)。这表明这位人救主在拯救罪人上的崇高道德标准。】

13、赦免罪人 七36~50

(问:主为什么向法利赛人西门说到一个债主有两个债户的比喻?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路七41注1【西门认为只有那女人是罪人,他自己不是,并且怀疑救主知不知道她是个罪人。但救主的比喻指明,西门和那女人都是罪人,都是祂的债户,都需要祂的赦免。】

路七42注2【所有的罪人,都没有什么可偿还他们所欠救主神的债。】

路七42注1【救主早已赦免了他们二人。】

路七42注3【我们对救主的爱,不是救主赦免的原因,乃是救主赦免的结果。】

路七47注2【她爱得多,证明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西门爱得少,证明他得的赦免少。】

(问:当主在五十节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走罢!给我们什么启示?)

路七50注1【得着赦免的女人,不仅对救主有爱,她对救主也有信。在对救主救恩的经历和享受里,信、爱和平安乃是三样重要的美德。信是从认识救主拯救的能力和美德产生的,爱是出于这信,并带进平安,而跟从救主。在跟从救主的生活中,信与爱能带给我们平安,使我们享受主的生命而长大。】

【本章思路】

路加七章十一至十七节,以及三十六至五十节这两段经文中的两个事例在其他三卷福音书里都没有记载。十一至十七节的事例是说到主怜悯哀哭的寡妇,使其独子复活。这事例的悲惨是独特的─寡妇的独生子在棺材里被人抬着。救主的慈心显于祂爱心的同情也是独特的─没有人要求祂这样作,但祂在慈怜中,自愿用祂复活的大能,叫寡妇的儿子从死里复活。这指明祂惟一的使命,就是来拯救失丧的罪人(十九10),并表明这位人救主在拯救罪人上的崇高道德标准。

在三十六至五十节的事例中,主以一个债主有两个债户的比喻指明西门和那女人都是罪人。西门认为只有那女人是罪人,他自己不是,并且怀疑救主知不知道她是个罪人。但救主的比喻指明,西门和那女人都是罪人,都是祂的债户,都需要祂的赦免。按照四十二节,两个债户,没有什么可以偿还债主,债主就把两个都恩免了。这指明所有的罪人都没有什么可偿还他们所欠救主神的债。主这里的话也指明救主早已赦免了他们二人。在这事例中,我们需要注意信、爱和平安这三件事。在五十节主对那女人说,她的信(不是她的爱)救了她。不仅如此,主论到蒙债主赦免的两个债户,说,‘这样,他们那一个更爱他?’ 这清楚指明爱是赦免的结果,她爱得多,证明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西门爱得少,证明他得的赦免少。这里的‘这样’一辞,证明爱是在赦免之后,不是在赦免之前。那么,罪得赦免的原因是什么?我们从五十节看见,原因乃是信。拯救那女人的乃是她的信。她的罪得赦免不是因着她的爱,乃是因着她的信。所以,信在赦免之前,爱在信之后。这里的气氛是爱的气氛。在人救主这面和有罪女人那面都有爱。主的爱是祂人性美德的一方面。我们能再次在祂的人性美德里看见祂的神圣属性,尤其是看见祂赦免人的罪这神圣权柄的属性。

这两个事例,给我们看见主耶稣这位人救主在祂带着神圣属性之人性美德里的职事(服事),表明救主对死了的人和有罪的人亲切的看顾,并带着道德的原则,这原则乃是路加福音独有的特征。这里的道德是主在地上时,活出的最高标准的道德。

【生命读经选读】

在七章十一至十七节,我们看见人救主怜悯哀哭的寡妇,使其独子复活。十一,十二节说,‘过了不久,耶稣往一座城去,这城名叫拿因,祂的门徒和大批的群众与祂同行。将近城门的时候,看哪,有一个死人被抬出来,这人是他母亲独生的儿子,他母亲又是寡妇,有城里大批的群众陪着她。’这光景非常悲惨,没有人能作什么来安慰这个悲伤的寡妇。她先失去了丈夫,现在又失去了独生的儿子。

路加七章十三至十五节说,‘主看见那寡妇,就对她动了慈心,说,不要哭。于是上前按着棺杠,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稣说,青年人,我吩咐你,起来。那死人就坐起来,并且说起话来,耶稣便把他交给他母亲。’这里我们看见人救主的慈心,显在祂对寡妇的说话与手按棺杠的行动上。当祂按着棺杠,抬的人就站住了。然后主吩咐寡妇那已死的儿子起来。这是主的神圣属性彰显在祂的人性美德里。

人救主在慈怜中对寡妇说话,并按着棺杠。没有人要求祂这样作,但祂看见了那光景,就主动采取行动,使寡妇已死的儿子复活。主照着祂的人性美德,主动采取这行动,使在场的人大为惊奇。是什么使祂动了慈心?原因乃是祂的人性美德。然后,借着叫那青年人从死里复活,祂的神圣属性就彰显在祂的人性美德里。(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六篇)

路加在七章三十六至五十节没有告诉我们作主人的如何对待主。没有一件事指明那法利赛人对主很有礼貌,满了爱意。实际上,路加没有怎么说到那作主人的,却说了许多那女人向主耶稣所作的。三十七、三十八节说,‘看哪,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一玉瓶的香膏,站在耶稣背后,挨着祂的脚哭,用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又用自己的头发擦干,还热切的亲祂的脚,并且把香膏抹上。’头发是女人的荣耀(林前十一15),是她身上的最高部。她用自己最高部的头发,擦干救主身上最低部的脚,以她的荣耀来爱主。那女人热切的亲主的脚,就是在爱里亲主的脚,并且把香膏抹上(路七38)。这膏指明那女人珍赏救主的可贵和甜美。对她的爱来说,连救主的脚也是可贵、甜美的。

在四十一、四十二节人救主对法利赛人说,‘ 一个债主有两个债户,一个欠五百银币,另一个欠五十银币。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偿还的,债主就把两个都恩免了。这样,他们那一个更爱他?’主在这里的话指明西门和那女人都是罪人。西门认为只有那女人是罪人,他自己不是,并且怀疑救主知不知道她是个罪人。但救主的比喻指明,西门和那女人都是罪人,都是祂的债户,都需要祂的赦免。按照四十二节,两个债户,没有什么可以偿还债主,债主就把两个都恩免了。这指明所有的罪人都没有什么可偿还他们所欠救主神的债。主这里的话也指明救主早已赦免了他们二人。在四十二节主耶稣问西门,两个债户都蒙债主免了他们的债, 结果那一个更爱他。这指明他们对救主的爱不是救主赦免的原因,乃是救主赦免的结果。

七章三十六至五十节的气氛是爱的气氛。在人救主这面和有罪女人那面都有爱。主的爱是祂人性美德的一方面。我们能再次在祂的人性美德里看见祂的神圣属性,尤其是看见祂赦免人的罪这神圣权柄的属性。

人救主赐平安给蒙赦免的罪人,这也显示祂的神圣属性。只有神能赐平安给蒙赦免的罪人。因此,赦罪与赐平安是神的两个属性。在这里,这两个属性都彰显在救主的人性美德里。我们再次看见,救主在最高标准的道德里拯救人。按照路加福音所强调的,最高标准的道德,乃是人救主的人性美德彰显祂的神圣属性。(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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