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周 新妇—主恢复的目标
周 五
三 “又赐她得穿明亮洁净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启十九8:
1 “洁净”指性质,“明亮”指彰显。
2 “所行的义”按原文也可译为“义行”。
3 这里的义是复数,不是指我们所接受,使我们得救的义—林前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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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前1:30 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出于神,这基督成了从神给我们的智慧:公义、圣别和救赎,
4 我们所接受,使我们得救的义是客观的,使我们满足公义之神的要求;但启示录十九章八节里得胜圣徒的义是主观的(腓三9),使他们满足得胜基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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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19:8 又赐她得穿明亮洁净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
腓3:9 并且给人看出我是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那本于律法的义,乃是有那借着信基督而有的义,就是那基于信、本于神的义,
5 因此,细麻衣指明我们得胜的生活;这就是我们所活出的基督。
第一周 周五
晨兴喂养
启十九8 又赐她得穿明亮洁净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
腓三9 并且给人看出我是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那本于律法的义,乃是有那借着信基督而有的义,就是那基于信、本于神的义。
启示录十九章八节……这里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指基督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活出来。这指明当召会在极大的堕落之下时,我们该是得胜者以活基督,甚至天天活出祂来,作我们主观的义。
八节里的“洁净”,或作,纯洁的,是指性质。“明亮”,是指彰显。“义”,原文是复数的,也可译为“义行”。这里的义,不是指我们所接受,使我们得救的义(就是基督—林前一30)。我们所接受,使我们得救的义是客观的,使我们满足公义之神的要求;这里得胜圣徒的义是主观的(腓三9),使他们满足得胜基督的要求。所以,细麻衣指明基督是我们得胜的生活,就是从我们里面活出来的基督(新约总论第十四册,二五○至二五一页)。
信息选读
基督自己这义已足够叫我们被称义而得救;这乃是单数的义。然而,启示录十九章八节使用复数的“义”,证明这节经文所提到的,不是指基督作我们的义,使我们得称义;乃是指义的行为,亦即日常的行事为人或基督徒的生活,也就是作我们生命的基督,通过我们所作出的。这内里生命所作出的,乃是我们所穿白色的细麻衣。我们要参加盛宴,尤其是婚筵,就必须穿着合宜。同样的,我们需要合宜的服装,好参加羔羊的婚筵。
按照整本圣经的启示,我们得救的人需要两件衣服—一件是为着我们的救恩,另一件是为着我们的奖赏。为着救恩,我们需要一件袍子来遮盖我们。这件袍子就是路加十五章里,穿在浪子身上的袍子。浪子回家,……他认为自己不配到父亲面前〔21〕。但是父亲却对他的仆人说,“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22)……我们都有这第一件袍子,就是基督作我们的义,使我们得称义,能以站在公义的神面前。
〔此外,〕我们还需要第二件衣服。这件衣服不是为着我们的救恩,乃是为着我们的奖赏,使我们有资格参加神儿子的婚筵。第一件衣服使我们有资格见神,叫我们得救;……这第二件衣服乃是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工作,实际上这就是我们所凭以生活并活出来的基督。这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借我们彰显出来的基督。
马太二十二章十一至十二节的婚筵礼服也说明了这点。在这个比喻中,主说到一个没有穿婚筵礼服的人进来参加婚筵。王看见这人便说,“朋友,你没有穿婚筵的礼服,是怎么进到这里来的?”宾客无言可答。于是王对他的仆役说,“把他的手脚捆起来,扔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13)……按照古时犹太人的风俗,凡参加婚筵的人都必须穿特别的婚筵礼服。……我们若想有资格参加基督的婚筵,就需要凭基督活着,并且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把祂活出来。这一位基督,就是主观的基督,便成了婚筵礼服,使我们有资格可参加婚筵。因此,我们需要称义的衣服,也需要婚筵礼服(新约总论第十四册,二五一至二五三页)。
参读:真理课程四级卷一,第十七课。